陜西師范大學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12 號令
陜西師范大學關于疫情防控期間
開展科研工作的相關通知
各學院、重點實驗室、研究中心,廣大教職工: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和陜西省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精神,按照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相關要求,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結合學??蒲泄ぷ鲗嶋H,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發揮學校學科優勢,圍繞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的緊迫需求,在檢測試劑盒研制、流行病模型預測、健康心理狀態引導、輿論引導、疫情防控公共管理等方面開展針對性研究,努力解決疫情防控中面臨的問題,把研究成果應用到疫情防控阻擊戰中。
二、疫情防控期間,不得外出及現場集聚舉行科研活動。
1.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獻調研、理論分析、科學計算/仿真等可通過網絡和信息化手段開展的工作為主。
2.教師不得外出參加科研相關會議和學術交流活動,如必須參會,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分別在科技處、社科處報備,并做好防護措施。
3.除與疫情防控直接相關的科研攻關項目外,暫停與科研相關的外出調研、溝通洽談、野外取樣、資料收集、實驗等工作,加大線上服務和協作。
4.取消或延期校內各類科研相關的現場會議(如研討、專家輔導會、課題組組會等),不能延期的一律改為網絡等方式組織。
5.不組織召開國內外學術會議。已通知召開的會議盡可能取消或延期,或采用網絡等方式組織會議。
6.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對校外人員進校嚴格控制。直接參與防疫科技攻關工作或時間緊迫的科研項目的合作單位人員如需進入學校的,報學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審批。
三、日??蒲蟹展ぷ魍ㄟ^網絡有序及時辦理。
1.非緊急、非必需的業務不現場辦理??蒲凶稍兊葮I務工作通過電話、微信、郵件、校務信息平臺等方式進行,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后補辦相關審批手續。涉密科研業務咨詢不得通過微信、郵件、校務信息平臺進行,需提前一天預約現場辦理。
2.各類科研項目的申報、檢查、結題驗收及科研獎勵申報工作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要求進行,同時注意學???/span>技處、社科處發布的相關工作調整情況通知要求。
四、特別提醒:
1.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的通知,我校將 2020 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在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中提交申請書至學校進行形式審查的時間延后至4月9日17時, 2019 年資助期滿的資助項目電子結題材料接收截止時間延后至4月9 日17時。
2.根據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和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的最新通知,2020 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材料暫緩受理,具體時間請關注后續通知。請各學院、中心通過合 適的形式組織好本單位項目申報的初審工作,嚴把質量關,切實提高申報質量。
3.科技處、社科處根據學校要求,做好假期值班安排,相關部門聯系人及電話信息在科技處、社科處通知公告欄公布。
陜西師范大學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 年 2 月 6 日